| 年过八旬的何大爷退休金虽有3600元,但因多种疾病缠身,医疗支出巨大,生活捉襟见肘。 他要求独子每个月给2000赡养费,被拒绝后将独子告上法庭,要求支付赡养费。
案情回顾 老何已经81岁高龄了,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小何。 1983年退休后,老何选择搬回农村老家独居生活,在乡村的日子倒也惬意,种点菜,养点鸡鸭鹅,逍遥自在。 每月3600元的退休金那是绰绰有余,不仅够用,还能存下些许积蓄。 然而岁月不饶人,随着年龄增长,老何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。 前年体检发现患有颈椎病和脑动脉血管疾病,需要长期服药。 这几年来,他每年都要因脑血管问题住院两三次,每次住院的护工费和药费就要花去5000多元。 眼看着积蓄在医疗支出中逐渐消耗,老何那是特别的心疼。 去年年底,他找到在城里打拼的儿子小何,希望儿子每个月给他2000元的赡养费,花儿子的钱,他就不会心疼了。 在老何看来,养儿防老天经地义,这个要求并不过分。 然而,小何的反应却让老人寒心,儿子以自己要还房贷车贷、养家糊口为由推脱,甚至表示自己的工资有时还不如父亲的退休金高。 多次沟通无果后,老何心灰意冷,无奈之下将儿子告上法庭。 在法庭上,老何陈述了自己年事已高、多病缠身的现状,强调作为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。 而小何则以自身经济困难为由,坚持无力支付赡养费。 父子二人就此对簿公堂。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子女是否需要为有退休金的父母支付赡养费。 《民法典》第26条规定: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和保护的义务。 这表明不论父母是否有其他收入来源,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法定的、必须履行的。 小何以自己经济困难、父亲有退休金为由拒绝赡养,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。 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14条规定: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。 在老何因病需要额外医疗支出的情况下,其退休金已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,子女理应承担起赡养责任。 拒绝赡养可能构成《刑法》第261条规定的遗弃罪。 在老何年逾八旬、多病缠身的情况下,如果小何始终拒绝履行赡养义务,情节严重的,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。 法院在确定赡养费金额时,综合考虑了老何的实际需求、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小何的经济状况等因素。 虽然老何要求每月2000元赡养费,但法院最终判决小何每月给900元,但是要按年付,也就是每次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赡养费共10800元,此后每年在5月10日前支付全年赡养费10800元。 既保障了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,也考虑到了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。 写在最后 有网友说:老何完全可以去跟着儿子生活嘛,然后把退休金都给儿子,这不就解决了吗? 对此,你怎么看? |

